2017 年 4 月 28 日 ( 星 期 五 )- 第 四 十 次 賽 事
一 般 事 項
練 馬 師 張 劍 星 因 違 反 澳 門 賽 馬 會 賽 事 規 例 第 14(xvii) 條 而 被 判 罰 款 港 幣 二 千 五 百 元 。